
在当社会,仍然有相当一部分人特别是在农村地区,在其心里一直有个传统的观念,就是女儿嫁出去了,就是别人家的人了,对自己家的财产不能有任何想法。其实这种观念是非常错误的。那么女儿出嫁后还可以继承父母遗产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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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女儿出嫁后还可以继承父母遗产吗?
在法定 继承中,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
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,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第十三条规定:“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,一般应当均等”。
由该规定可知,女子不论是已经出嫁还是未出嫁,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,在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是是平等的,均享有继承权。只要父母没有留下遗嘱,就要按照以上顺序继承。
在这里,婚姻家庭律师想说:那种出嫁的女儿不能继承父母遗产的说法只是农村的习俗,并无任何法律依据,当然女儿出嫁后不主张继承权也是可以的,这是对自己权利的放弃,但这并不等于她没有继承权。
二、儿媳有权继承公婆遗产吗?
每个家庭都有可能会遇到遗产继承的问题,然而由于各自的情况不同,在分割遗产的时候会出现不同的疑问。例如,在法定继承顺序当中,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,那么假如儿媳在丈夫去世以后对公婆进行的赡养,老人去世后儿媳能继承遗产吗?
据易遗产继承律师介绍,媳妇赡养公婆能分到公婆的遗产,根据《民法典》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,能继承公婆的遗产,并能作为公婆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,与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均分公婆的遗产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
丧偶儿媳对公婆,丧偶女婿对岳父母,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,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条
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,一般应当均等。
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应当予以照顾。
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可以多分。
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,不尽扶养义务的,分配遗产时,应当不分或者少分。
继承人协商同意的,也可以不均等。
以上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,在处理遗产继承问题的时候需要注意的问题还有很多,每个家庭面临的情况和产生的困惑都不一样,遗产分配还需要结合各方面实际因素来进行。如果出现了难以解决的问题建议及时与专业律师沟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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